盐业史话

宝地乱世不安泰 城火殃及池中鱼(四)
发布时间:2008-11-11发布者:大连盐化栏目:盐化史话

发布时间:2008-11-11|发布者: 大连盐化集团|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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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绪三十二年(1906)六月,奉天督销局改称奉天官盐总局。这一年,日本把五岛纳入“关东州”版图,交流岛、骆驼岛盐滩划归金州盐场,为五岛管界。因为日本人看中了该地区自然条件得天独厚,海盐产量高且质地优良,这也为其日后在交流岛经营盐田,掠夺资源打下基础。

光绪三十三年(1907),奉天官盐总局改称东三省盐务总局,由田庄台迁驻营口。从盐业管理机构的多次迁址更名以及盐业管理官员的频繁更换,可以看出当时社会的动荡不安给盐业管理带来的难度。同时更加有力说明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官府始终把盐业税收看成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况且复州盐业在东三省的盐行业中又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据《东三省盐法新志》“运销篇”载:奉天滨海地皆盐,吉、黑各城、蒙古、热河皆食奉盐。而奉盐中又以复盐居多。宣统元年(1909年),吉林驻营口采运局,曾拟购买复州海盐1.2万吨,由海运至海参崴,以便销往宁古塔、哈尔滨和阿什河一带。事实证明,世道再乱,盐业管理也未曾放松过。从光绪三十二年(1906)至中华民国元年(1912)短短七年间,复州盐厘分局先后换了五任委员。在此期间,由于日本人与一些不法滩户相互勾结,扰乱了盐业市场,有的盐商与滩户里应外合,偷税漏税,致使私盐贩运泛滥成灾,贩运私盐的渠道也越来越多,盐贩的所作所为已到了非常猖狂的地步。为了严厉打击不法盐贩的嚣张气焰,加大稽查私盐力度,东三省盐务总局于光绪三十四年(1908)九月二十五日,设立了田家甸缉私局。先后下设田家甸、岚崮城、井市口、娘娘宫、复州城、瓦房店缉私分卡和永宁涧临时水卡,严厉打击私盐买卖,取得了显著成效。

宣统元年(1909),日本在交流岛山西屯成立了东洋制盐株式会社交流岛出张所(办事处),当时有滩田17付斗。这不仅是日本在五岛经营盐田的开始,还是其日后实施不断扩大盐田规模、掠夺该地区资源的根据地。它的出现,给复州盐业造成巨大的打击。他们通过在州内外增加投资建滩,利用州内的大滩户和豢养的汉奸走狗对民滩实行挤压、收买、兼并乃至霸占。由于民滩多是些规模小、投资少、分布零散的滩田,根本无法与之相抗衡,致使很多滩户倒闭破产。

宣统三年(1911),清政府盐政处颁布命令,将盐厘及各项杂捐、经费等并入一起,统称为“盐税”。这个命令也许是清政府对盐业发布的最后一道命令,因为转过年的一九一二年就是中华民国元年。这区区的一年之差,在中国历史上却记录了两种不同社会制度的交替过程,也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消失的见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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