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业史话

增设场警强管理 重视秤夫保计量(六)
发布时间:2008-11-11发布者:大连盐化栏目:盐化史话

发布时间:2008-11-11|发布者: 大连盐化集团|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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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多年的苦心经营,一些大的滩户也脱颖而出,这其中最为著名的当属殷家沟的大滩户孙春如。据《新志》载:民国成立,盐政更新,1914年遂改复州盐厘分局为复县场务局,由小岛迁往迟家屯(今盐化集团总部复盐场部所在地)。至于殷家沟则誉之谓“滩田整齐,水圈齐备,优秀程度为全县之首。”殷家沟大滩户孙春如,在这一带拥有盐田一百二十付斗,年可产海盐1﹒5万余吨。滩田之多,全县第一,孙春如曾名扬一方,人称孙八先生。虽然今天我们无法看见其当年盐田之宏大规模,但是从他原来的居住地(今第一制盐场场部)的气派程度便可知道他当年一定是富甲一方的大财主。相比之下,还有一些贫困的滩户,多年来因为财力有限无力扩大规模或是因为经营不善,致使海盐产量很低。在盐税不断提高的情况下,日子也越来越窘迫。如果再遇到自产的海盐被盗,那就更不得了。因为东三省盐运署规定:“贫苦滩户丢盐无力赔税者,拘留15天,一天折抵罚金1元。”同时还规定:新盐归坨,必须由滩务所会同盐税局查验处监视。以每柳筐200斤为准,核实登记,杜绝盐坨浮多或短缺的弊端。

为了加大缉私和打击盗窃的力度,维护正常的管理秩序,复县场公署决定在原有编制的基础上增加场警编制:设马警长4人,马警22人;步警长12人,步警38人。主要负责滩内巡查和看护任务,并限制滩户私自给贫民和乞丐海盐的数量。在海盐管理上,不但场警有看护的责任,每个滩户也必须尽到保管义务。由于旧式滩田比较分散,加之盐坨都是堆存在低洼地带,运输不及时,造成每到雨季都会有大量的海盐化损。为减少损失和便于集中运输,复县场公署于1922年1月20日,在冯家坞、羊官堡选择离滩务所比较近的高岗,把各滩户的盐集中于此集中存放,称之为公坨。
    新盐归坨数量以及存盐发运数量准确与否,关键在于秤夫。秤夫工作的态度不仅会影响到税收的多少,对场公署的信誉也会产生很大影响。对此,东三省盐运署在用人方面明确规定,滩户在雇佣滩工时,必须向其索要担保人的字条,并送到滩务所进行验审,领取白布臂章佩戴方可上岗。即使如此,有的秤夫受利益的驱使还是敢于铤而走险,在海盐发运时做起了手脚。1924年1月6日,田家甸缉私卡在田家车站查出由殷家沟准备发运到长春的官盐浮多1.5万斤,幸亏及时查出,否则后果不堪设想。1月10日,场公署对此次事件中的秤夫及有关人员8人因玩忽职守分别给予记过处分。此事上报后,东三省盐运署高度重视,并就此事于2月24日制订了《秤放办法九条》,通令各场公署遵办。(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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