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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业史话

中国盐法两千年(四)
发布时间:2018-06-10发布者:大连盐化栏目:历代盐业

发布时间:2018-06-10|发布者: 大连盐化集团|栏目:

在采卤的盐井上,一般用耐腐的杉木捆绑,搭起高达数十米的“天车”,近代会用一些新式机械从深达数百米的盐井中取卤。天车曾经很常见,但现在已剩不多,据说只有十多部。天车比较高,也适合从天车开始搭竹笕,开始传输卤水。竹子不能转弯,所以在不得不转弯的地方,一般设置大缸,大缸接住卤水,缸上穿洞再导出一根新竹笕,从而实现竹笕的转弯。水往低处留,在高低有落差的地方,还是只能用牲畜或者人力,把卤水挑至高处,重新搭建竹笕来传输卤水。绵延数十里的竹笕非常壮观,所以民国年间自贡地区有“十大笕”、“八大笕”之类的说法, 用以形容大户。同时,竹笕虽然耐腐,但每日高浓度的卤水冲刷,仍有损害,一般每年都要更换一次。四川清代每年都需要数以十万计的楠竹、斑竹来重新搭建竹笕系统。而且,竹笕往往盘旋在崇山峻岭中,十分危险,也非个人能力所及,往往需要雇佣不少工人。数以,搭建竹笕系统也是制盐过程中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到了晚清,凿井,竹笕,煮盐,运输贩卖这几个环节都已高度分工,并且引出不同的合作方式,可参看曾小萍《自贡商人》。

最后一个重要环节是煮盐。这个环节看似不难,但仍有几个问题。第一,卤水的获得。第二,燃料的获得。第三,煮盐的效率。如果烧煤,或者柴草,那问题还不大。但在清代,很多农户发现一个重要现象,即天然气。而且天然气往往与盐井伴生,有盐的地方极容易有天然气。发现天然气的农户就很焦虑,因为天然气无法储存和运输,如果不把气井填没,那必须烧掉,就是必须寻找卤水来烧。但卤水垄断在开采盐井的盐商手里,就形成了卖方垄断高价。最后,也只有那些有很多灶,就是有很多天然气的农户才能与盐井主人合作,搭建竹笕,每日不断地烧卤。如此一来,采盐、运输、烧卤都被专业化,产量极大提高,一下子使得制盐成为四川非常重要的经济手段,在全国盐业市场上也有了一席之地。

自贡富顺的豆瓣酱非常出名,自然和它产盐有关。同时,富顺也出豆花。因为人们早已掌握一种窍门,在制卤时,先用少量豆浆加入比较粗的卤中,卤水中的镁离子、钙离子会和豆浆发生反应,变成豆花。同时,就减少了卤水中的其他镁、钙,剩下比较纯净的卤水,氯化钠含量较高。所以,豆花也顺带成为富顺的另一种特产了。

从汉代直到唐初,盐业虽然在大多数时间都是国营垄断,但经济意义并不突出,更多时候是与军事管理、屯田等强制性制度结合在一起,而没有把它作为重要的税收来源。在隋代至唐开元年间,曾经一度放松盐业管理,甚至放弃食盐垄断所谓“与民共之”。很大原因是,当时经济重心偏北方,漕运也不畅通,而产盐地主要在东部和江南地区,国家也没有牢固控制产盐地的能力。但开元天宝之后,国家产生财政危机,同时感受到盐业作为税收来源的便利性。于是随后就产生了第五琦改革和刘晏改革这两次重大改革。

第五琦改革,应该把盐法改革和货币改革放在一起看。第五琦认识到,盐税是个拥有很好基础的税,应该统一管理甚至统一定价,大幅度提高食盐定价和相应税率,从而有效解决财政不足的问题。同时,第五琦还主张增加铜钱中的铜含量,没想到引发严重的通货膨胀。结果就是盐的价格从一石10多文涨到100文出头,涨了十倍。这是一场货币危机。

刘晏和第五琦是同代人,接替第五琦的改革。相比之下,刘晏的改革成功得多,后来的名声也好得多。刘晏也认为要从盐业入手,但他主张在收盐的环节垄断,而放开运盐和售卖环节。这样一来,盐价上涨平息,盐在各地的供给也得到保障,税收收入增加,效果显著。有人认为,刘晏改革开启一个新时代,即商人部分介入盐业销售,出现了盐商,以后数百年都是如此。晚唐至五代,盐法从经济角度看是成功的,从政治角度看,似乎过于严厉。所以盐业引发很多叛乱,著名的黄巢起义就是如此,打击十分沉重。

宋代盐法非常非常复杂。当然都是国家垄断为主、部分环节放开私营,但在东部地区(海盐)、中西部地区(山西盐池)、西南地区(四川井盐)都有不同,而且制度一直在变,还需要考虑当时的国际背景。可参看梁庚尧《南宋盐榷》,似乎无法简单概括。但盐法在宋代经济中是极为重要的,从税收数据看,北宋财政收入中大约有一半是盐税,时高时低但不会少于四成。后来在明代,盐税在财政收入中也总是占到一半的比例,可见重要。

在短暂的元代,似乎缺乏管理经验,既想着继续垄断盐业,又没有很好地舒缓或者杜绝私盐的泛滥。私盐贩子张士诚“十八扁担”起义,盘踞苏州,就是最好一例。

而到了明代,吸取教训,盐法也变得清晰起来。明代早期最重要的盐法是“开中法”,到了万历中期以后,则变成了“纲盐法”。开中法是为了军事防御的需要,鼓励商户(尤其晋商)去九边地区运送军粮,送完军粮就能获得盐引,从而获得专卖食盐的权利,转手就能获利。明代初年用这种办法节省了大量边境上的军粮。但这种制度在明中期已渐渐松弛。到万历年间,开始推行“纲盐法”,即将传统的盐商写入“纲”,只有纲中有名字的商户才能经营食盐,外人不能补入。这就导致盐商的资格只能世袭,几代下来,就有可能变成富户。

纲盐法的效果,一直到清代康乾年间才真正体现出来。扬州盐商经过几代积累,变得极为富裕,穷奢极欲,令天下震惊。当然也促进了京剧、园林、绘画等艺术领域的发展,但总体就是盐商垄断了盐业贸易,并且与国家政权紧密勾结在一起。政府平时也习惯性地问盐商敲诈勒索,遭遇灾荒或者需要用钱时,也直接问盐商支取,与对广东十三行的态度类似。

这种纲盐制的寡头垄断经营模式,一直到晚清,才又遭受冲击。最有力打击盐商、要求废除纲盐制的官僚,是两江总督陶澍(林则徐的老师)。他主张变纲盐制为票盐制,就是放开盐业在运输、售卖中的垄断,允许任何人购买盐引从而进行运输销售。陶澍的盐业改革方案得到道光皇帝的支持,扬州盐商很快没落下去。今日南京总统府内仍保留一座“陶林二公祠”,是左宗棠为纪念陶、林二公所建。

而在太平天国期间,扬州城是太平军和清军江北大营反复拉锯的地区,三次被太平军攻破,导致扬州盐业彻底衰落。而镇压太平军的曾国藩在重新控制这个地区后,倒想着重新恢复盐业,利用盐商,因此他主张重新恢复纲盐制,保价轮售,确保盐商利益,用这个办法重新培养一批盐商。李鸿章继任之后,又稍微改变一点曾国藩的决策,对盐商稍加限制,但仍然没有恢复到票盐法。不过曾国藩和李鸿章这些努力已经无法改变总体局势的变化,由盐商垄断经营的局面很快就彻底结束,收回国有。晚清两淮盐法改革,陈锋与倪玉平等多有专文论述。

从晚清到民国到新中国,国家保持垄断盐业经营的局面一直没有改变。直到近年,盐税在财政收入中已微不足道。2014年,国家宣布放弃食盐专卖,意味着从管仲到今天延续2000多年的食盐专卖制度彻底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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