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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业史话

马踏淮盐四蹄咸
发布时间:2015-08-05发布者:大连盐化栏目:盐史趣谈

发布时间:2015-08-05|发布者: 大连盐化集团|栏目:

马踏淮盐四蹄咸

 蒙元从1206年立蒙古国,元世祖忽必烈至元八年(1271)定国号为元,到1381年元亡,计175年。蒙元国占领两淮盐区之淮北盐区在1236年3月,但真正稳固地控制并统治两淮盐区当在全面进攻南宋后,即大致为1257——1368年8月计111年间,而统治整个中国为1279——1368年计89年。本掘文对淮盐在蒙元时期是如何发展的作一探讨,以之求教。

一、生产工艺成熟促进产量增加

北宋天圣元年(1023),因国势稳定,淮盐得以成长。是时,两淮之通、楚2州各设7个盐场,泰州8个盐场,海州有板浦、惠泽、洛要3个盐场,涟水军1场,共26场,最高年产盐额24468万斤。到了元朝,淮盐又有新的振兴。蒙古族是个游牧民族,李志常《长春真人西游记》说蒙古人“以黑车白帐为家。”赵珙《蒙鞑备忘录·军政》指其“生长鞍马间,人自习战”。从1206年铁木真统一蒙古各部落建立蒙古国,被尊称为成吉思汗,到1236年3月淮北盐区陷元,二十年间,蒙古族不断地发动对金政权的进攻。因其好战,特别注重人强马壮,而人畜必得盐分的足量摄取才能强健体魄,所以蒙古国即对盐自有其民族性的独特认识和理解,故而虽连年征战,攻城掠地,但对盐业却很重视。1223年,还处在对金政权的进攻中,成吉思汗就授刘敏为“安抚使,便宜行事,兼燕京路征收税课、漕运、盐场、僧道、司天等事。”而只到1261年薛禅可汗忽必烈才设立劝农司以主农业,可见蒙元重盐早于重农。在蒙金交战的二十余年间,两淮仍能正常持续地进行盐业生产。

至元八年(1271)元世祖忽必烈定国号为元,并大举征伐,瓦解了宋、夏、金、齐的战争与对峙,结束了自唐灭亡以后长达370年的又一次大分裂时期,使再次实现了大统一。元朝统治时期,中国是当时世界上最强大最富庶的国家,其地域为:“北逾阴山,西极流沙,东尽辽东,南越海表”,“东、南所至不下汉、唐,而西北则过之”。总面积2200万平方公里,超过今天中国疆土的两倍。

《元史·食货志》载:至元十三年(1276)全国基本统一时,共有9567261户,约4800万人。后来又有一次统计,全国户口除边远和“山泽溪洞之民”外,共有11633281户,53654337人。到至元三十年(1293)时,全国已有14002760户,约7000多万人。农业生产、手工业等都比前代有所发展。忽必烈成为元朝的第一个皇帝后,推行汉法,统治区内农业等各业生产恢复,人口增加,加上在全国各地设立有24个大型军马场,还有为数众多的小型马群,人、畜对盐的需求量都大增,元廷对盐利也极为重视,建立了封建政府的专卖制度,国内外贸易沿袭前代的一套办法,由政府直接管理。它采用专卖的办法来垄断资源,控制市场。国内市场上的许多商品,从盐、茶、酒、醋到农具、竹木,无不由政府经营。官营专卖事业中最重要的是盐,盐课收入占了全国财政收入的一半以上。元代人陶安在《送胡达卿序》中说:“国家财赋,盐利为甚。”至元十三年(1276),忽必烈令百姓“各守职业”,“要从实恢办”盐、茶、酒、醋等各色课程(征税)。其实早在1236年3月占领两淮之淮北盐区,后又占领淮南盐区后,因两淮盐课向为唐宋王朝收入之大宗,元廷对两淮盐课就格外倚重。《元史·百官七》载:命旧提举马里范张续宋旧例办理两淮盐课。至元十四年(1277)正月,置江淮路都转运盐使司,管理淮浙盐区。《元典章》记载,至元十四年前,两淮有盐场31个,后有合并,故《元史·百官七》记载,至元十四年时,两淮有盐场29个,其时淮盐区已经成为全国最主要的产盐区。至元十六年(1279),淮盐年产量587623引,元代每引400斤,合23505万斤。天历二年(1329)高达3.8亿斤,且长期保持这一水平。而相比之下,至元十六年(1279)两浙盐产为3685.9万斤,山东盐产到至元十八年(1281)为6619.48万斤,福建盐产到至元二十年(1283)为2168万斤,广东盐产到至元十六年(1279)仅产2484万斤,河间盐产至元二十二年(1285)才增加到11624万斤。可见淮盐稳居产量之首。如此巨量的淮盐,都销到哪里去了呢?《元史·食货志五·盐法》告诉我们:“本司行盐之地,江浙、江西、河南、湖广所辖路分,上江下流,盐法通行。”即今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安徽和江苏的全部或部分地面,都食用淮盐。淮盐产量最高,为元廷创造的国库收入也当最厚,故《元史·郝彬传》载:“国家经费,盐利居之十八,而淮盐独当天下之半。”

《中国盐业史》说,元代煮盐工艺,基本同于宋代。而上溯至宋代,史料没有对全国分盐区盐产年额的记载,但《中国盐业史》载南宋人说:“天下大计仰东南,而东南大计仰淮盐!”可见有宋一代,也是淮盐产量居全国各盐区之首。有元一代,淮盐保持宋代产量之冠雄风不减。淮盐至少历宋、元四百年产额居高,得力于淮盐生产工艺的探索发展渐趋成熟。据多位专家著文称,元代《熬波图》成于元元统中(1333——1334),自“各团灶座”到“赵运散盐”共47幅图,附有解说词和诗咏。而此前亦即淮盐高产期。《熬波图》可以说是对淮盐在元朝生产工艺的真实图解。从图解的工艺流程看,包含了基础设施建设(修建房屋和开辟摊场)、引潮取卤这一最关键的一环(引纳海潮和浇淋取卤)、集卤煎炼和成盐收储等淮盐生产重要节点技术。

淮盐在元朝超过了宋朝的产量,除了自身生产技术提高生产工艺成熟外,还与元廷出于主客观两方面的保护有关。蒙元从太祖铁木真起,就重视于盐,蒙金二十余年交战,没有损毁淮盐基地。1229年,成吉思汗第三子窝阔台承袭成吉思汗为大汗时,蒙古国上层有人建议“尽去汉人”,伐农兴牧,完全体现了蒙古族的游牧思维。但窝阔台汗同意了其重用的契丹人耶律楚材的建议:“地税、……盐、铁……之利,周岁可得银五十万两,绢八万两,粟四十万石。”为获取盐利,窝阔台在统治区恢复盐业生产,使得元朝淮盐的场、灶都在增加,产量有了保证。蒙古统治者进入中原后,曾疯狂地圈地占地,但煎制淮盐必备的柴荡草地一直有了面积上的足量提供。重盐贯穿有元一代,也是淮盐得到发展的一大前提。

二、管理机构完备保证盐法完善

全国统一后,元廷重商,一些蒙古贵族、寺院僧侣和汉族官僚,都“开张店铺作大买卖”,有的就专淮盐之利而致富,这些业盐商贾自然成为明清两朝淮盐商贾的先驱。

为了加强对盐的生产、收储、运输、销售、征税、盐利归于国库等管理,元廷除在中央由中书省、户部宏观调控,以御史台为核心纠察盐务,还将业已在北方建立的都转运盐使司推广到东南盐区,全国共设立6个都转运盐使司。《元史·食货志·盐法》载:于至元十四年(1277)创立两淮都转运盐使司,置于扬州。“当时盐课未有定额,但从实恢办,自后累增至六十五万七十五引。”盐运司除恢办盐课职能外,还负有整治盐法和科断私盐案件、申报盐事和参与制定盐法。盐运使司配备正三品,相当于今之省部级,但受河南行省管辖。至元十五年(1278),忽必烈令“淮浙盐课直隶行省,宣慰司勿预。”蒙元时代行省是地方行政的最高机构,两淮盐区属于河南行省区域。两淮盐运司不设分司,所辖盐场先是31个,后合并调整为29个。盐场是盐务管理的基层机构,主要职责是管理并督促盐户完成产盐定额。盐场下又分团灶,相当于今之一个生产车间。每团四面用围墙、濠堑与外界隔开,团内产盐,灶户居住、生产均在团内,共同使用政府提供的铁盘等大型生产工具。据元末淮东监察部门文书称,有人于“伍佑场广盈团蒋六十三处买到私盐一百余斤。”说的是淮盐区伍佑场下属的一个叫广盈的团里,一个叫蒋六十三的人卖出私盐一百余斤。元廷盐务管理机构比唐宋金时完备,其在北方盐场所配备的管勾(盐场官)人数比前朝所设的管勾人数增加了两名,为正管勾(正九品)、同管勾(从九品)、副管勾(低于从九品)。而在淮盐区宋金时无管勾一职,只在元代才由北方盐区推广而设之。至元三十一年(1293),因淮盐区重要程度不断凸显,中书省曾特议两淮盐场的正管勾升从七品,同管勾升从八品,副管勾升从九品,其他盐区管勾则不升级。至元三十一年(1294)后,全国性盐场官吏职级调整,改管勾为司令,并突出其在盐场管理中的领导职能。这样的一次盐场基层官吏重新设置也是从淮盐区先行开始的。元朝从1234年正月灭金到1279年灭南宋,间隔了45年,即占领北方半壁江山到统一全国用了45年,而将整合金代盐官制和元初都转运盐使司官设置直至盐场官吏设置和调整,以及对各级盐官吏的权责以办纳盐课和发卖盐袋为主要内容予以明确的量化考核,向南方盐区推广,大概经过了10年左右的过渡。由此可以看出元廷对盐务管理机构和盐务官吏的设置,是持谨慎态度的。而这一过渡过程中,淮盐区总是被优先考虑、先行一步的,这是由于两淮盐区已经成为最主要的生产区域这一事实所决定的。这种设置后被明清两朝相承袭。

北宋仁宗庆历八年(1048),在两淮盐区推行钞引法。即盐商用现钱买得政府盐钞(具有今之发票或收据和提货凭据及运盐通行证等功能),到指定盐场提盐,在指定区域行销。此法被金朝沿用。《元史·食货二·盐法》载:“太宗庚寅年(1230),始行盐法,每一引重四百斤,其价银一十两。”说明蒙古国窝阔台汗时期开始施行盐引法,并对宋金钞引法加以调整补充。《元史·世祖九》载:至元十九年(1282)四月丙辰,朝廷议设盐使司卖盐引法。《元典章·盐课》载:至元三十年(1293),元廷对盐引进行了改造。而元代盐引法的完善,是以率先在两淮改法立仓为中心的。成宗大德四年(1300),元廷一改前朝到指定的淮盐盐场提取淮盐,为盐商到政府设立的指定淮盐盐仓提取。政府出资在“淮东扬州、淮安地面,以远就近,分立六仓”,集中收储,以供盐商凭引来提取盐斤,使盐在收储与发卖之间多了一道手续,但更有利于政府对盐的控制。《山东东路都转运盐使周信臣去思颂》载:惠宗顺皇帝至元元年(1335),周信臣任山东东路都转运盐使到任后,仿效淮浙盐法,以“清河南”边的空地“为东西二片,名之曰坨(相当于淮盐区的盐仓)”,盐商到坨支盐发卖。可见山东盐区立仓晚于淮盐区立仓35年。作为盐引法改造的配套设施,元廷还在运盐通道关键处设立了批验所,《元典章·户部八·盐课·新降盐法事理》述其职能为:“专责批凿盐引,发运办课,欲使无扰盐商,交易快便。”见诸文字记载的仅有大德四年(1300)在淮盐区设立的真州(今江苏仪征)、采石(今安徽当涂北)两个批验所,阶正七品。20年后的延佑七年(1320),两浙也改法立仓。扬州唐宋时就很繁华,元廷在扬州辖地的真州设立批验所后,经营淮盐的客商必去批验盐引,也多留脚于扬州,使得扬州比唐宋时更为繁荣。为使真州、采石两个批验所对淮盐发挥真州初检、采石复验的作用,元廷明文禁止任何人拘用运盐纲船,禁止将“运盐河道开决河水浇灌稻田”,责令沿河官司清理运盐河中的桩橛等一切障碍物,还于大德十年(1306)正月,“浚真、扬等州漕河,令盐商每引输钞二贯,以为佣工之资。”改法立仓30年后,元顺帝时,王都中为两淮盐运使,主持“创通州狼山闸,引海水入扬州漕河,以通江淮。筑句容陈公雷塘三河,浚真州铢金沙,以行运船。”创立于宋、沿用于金、完善于元的盐引,功能有四:代替完税凭据;合法运盐销盐的凭证;政府在销盐时间和区域上对盐商活动进行监控;便于统计各产区出盐和各销区销盐的数量。在淮盐区率先施行的盐法改造,以盐引作为统而贯之的工具,又比宋代钞引法多了盐引批凿、旧引回收两道程序,形成了较为严密的盐引法体系,使之元代的盐务管理更为缜密。

三、政府官僚腐败导致盐法大坏

元廷对盐及淮盐的重视及管理是历史性的。但由于其游牧民族的习性和旧俗在执政时没能有效抑制和改变,最终破坏了自立的盐法,朝廷也最终走向自我灭亡。蒙元初在全国分人为四等,第一等为蒙古人,第二等为色目人(元朝时中国西部民族的统称),第三等为汉人(非南宋统治区的人口),第四等为南人(南宋统治区的人口)。成吉思汗起,国家管理逐步实行汉化,但汉人却少有重用,在政府机构及管理盐务机构中,汉人大多是配角,没有决定权。即使后来延揽了一些汉族地主阶级上层入官,也是难以进入最关键最重要的部门担当要职。蒙人讲究金戈铁马、疆场立功,不注重识文断字。成吉思汗曾组合不同民族的文化创造了蒙文,也没能使得蒙古诸王及各级官吏提高文化素养,加上恰是这种抑制汉人排斥汉人的民族固疾,使得蒙元盐官系统文化素质低下,加之各级机构担纲者多为蒙人、色目人,特权潜意识浓重,善盐法者寡,坏盐法者众,致使比较严密的元代盐法仍不能有相应的施行效果。如果说元廷重视淮盐,那也只是看重淮盐量大利丰而已,蒙元的盐法也无非是为了保证包括淮盐在内的全国的盐尽由其控,所有的盐利尽入皇家万亿宝源库。据《元史》、《明太祖实录》载:蒙元取得全国统治权的第一年至元十六年(1279),淮盐年产已达2.35亿斤,至元十八年(1281)达3.2亿斤,以后20年中虽降至2.43——2.6亿斤,但在至大年间(1308——1311)又跃达3.8亿斤,这个产量一直保持到至顺四年(1333)达23年之久。淮盐每年都为元廷户部万亿宝源金库奉献巨额财富。《元典章新集至治条例·户部·钱粮·关收·万亿库收堪中支持钞》载:至治二年(1322)二月,两淮盐运司即解到户部中统钞一百五十余万锭,并且多年一贯地保持这种入库额度。淮盐对朝廷如此重要,故朝廷盐法改革先行于两淮盐区,以两淮成功之例再推行于全国各盐区。

淮盐因为技术先进,煎制成本相对较低,加之量大,故经营淮盐的商贾获利多多,就有王秀丽博士以《元代文人笔下的东南贾客》,探讨了经营淮盐的荆扬商贾富比王侯的成因。袁桷《清容居士集·淮船行》说:“淮东烧盐白如玉,我船轻行一万斛”。“一万斛”形容淮盐交易量之大。曾在盐场任职的元代著名文学家杨维桢诗《盐商行》说:“人生不愿万户侯,但愿盐利淮西头。……盐商本是贱家子,独与王家埒富豪。……”写出了淮盐商贾的财富万千。

但正如杨维桢忆起自己任盐场官的经历时感叹道:“鹾无善政”。正是因为淮盐有巨大的利润空间,元廷把重视盐的着重点始终放在淮盐上,不仅元廷通过严格的盐法及严谨的盐务管理来攫取淮盐之利以丰万亿宝源库,特别是在额产上任意加码并在盐的批发价上一提再提,来满足朝廷无止境的非国是消费,这最终也导致国家盐法的败坏和淮盐发展受到阻滞。而且封建权贵们都视淮盐为财富之源,百般榨取淮盐之利。一是蒙元一直存在的大汗对诸王贵族、皇帝对大臣的各种赏赐,用以笼络僚属,这形成了蒙元的一大政治特色。这种赏赐在蒙元早期是金、银、钞,中后期是土地和盐引。《元史·文宗一》载,文宗赐宠臣撒迪盐引6万。《元史·文宗二》载,文宗赐皇姐鲁国大长公主盐引6万。淮盐量大,元帝赏赐的盐引定是淮盐之引居多。赏赐的这些盐引都要进入流通领域,由于持有人地位的特殊,国家盐务管理办法和税收征榷都显得苍白无力,食盐市场秩序无法不受到干扰破坏。二是两都制的巨大支出耗损必然大部分地转嫁于淮盐。元廷除今北京为首都外,还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境内保留有夏都上都,皇帝每年二都分半度过。为其皇室在夏都生活,费用浩大。两都外还有一个建于窝阔台汗时期的原蒙古国的都城和林(在今蒙古人民共和国境内),成为岭北行省,耗费盐课如上都。三是宫廷奢侈腐化成风,挥金如土。从武宗至大一年(1308),历经仁宗、英宗、显宗、泰定皇帝、少帝、文宗、明宗、宁宗,直到惠宗元统初,淮盐年产都居于3.8亿斤不下。这期间,皇室用度耗银如流水,除了巨额赏赐,还有巨额“作佛事”。翦伯赞主编的《中国史纲要》说,武宗即位不到一年就用钞820余万锭,用于敬神、修寺占政府全部收入的三分之一。而万亿宝源库一年入钞也只有280万锭。仁宗即位后支出更惊天地达到2千万锭。在延佑四年(1317)仅供佛饮食共用面439500斤,油79000斤,蜜27300斤,每天宰羊万头。武宗到宁宗,“朝廷未尝有一日之储”。钱从哪里来?一靠滥发纸币,二靠加大盐税征收。四是各级政府官吏对淮盐的侵渔。纵观历代封建王朝,元朝官僚机构的贪污、腐化最为闻名。政府买官鬻爵,贿赂公行。叶子奇《草木子·杂俎篇》说:元朝“所属始参曰拜见钱,无事白要曰撒花钱,逢节曰追节钱,生辰曰生日钱,管事而索曰常例钱,送迎曰人情钱,勾追曰赍发钱,论诉曰公事钱。”这些来自于中书省及其所辖的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及中央财政机构的尚书省,地方行省、路府州县诸级大小官吏,都会通过各种可能的渠道,把贪手伸入盐务,偷窃其利,淮盐定不能幸免。这方面《元典章·户部八·盐课·盐司人休要买要盐引》、《元史·成宗四》、《元史·世祖十一》等有载。五是盐运司官吏的营私舞弊。盐官们利用掌控淮盐之便,执法犯法,大坏盐法。通过控制盐袋的收储和支拨,克扣灶户工本成为常态。同时收受盐商、船户贿赂,按贿重贿轻分先后收储和支拨。官商勾结多支盐斤。至元二十九年(1292),两淮盐运使纳速剌丁接受商贾贿赂,多给盐斤。有些盐官参与买引销盐,业盐商旅常因此支盐曲折甚或支不到盐。元廷虽早有禁令,但执法人自犯法,法也无奈,屡次重申盐法终不果行。《元史·食货五》载有盐官盗卖食盐事,谓之“……盐场官吏司秤人等,……沿途盗卖。……而仓官司秤人又各受贿,既不加辩,秤又不如法。”淮盐区域广阔、产量持高、设仓又多,此类盗卖定不在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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