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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业史话

黄骅海丰镇盐业兴衰史(三)
发布时间:2016-09-18发布者:大连盐化栏目:盐史趣谈

发布时间:2016-09-18|发布者: 大连盐化集团|栏目:

黄骅海丰镇盐业兴衰史(三)

文章来源:中国盐业协会

三、盐业的衰落

明朝后期,北司水运路畅(北司前身为北场,唐庄宗以赵德钧镇芦台军,因置盐场为榷盐院谓之新仓,为北场发轫之始。辽金以后遂与南场代兴);南司(以海丰场为主)唯靠陆运,盐业生产呈北盛南衰局面。据《盐山新志》记载:万历二十一年(1593),姚思仁奏请与北所运判互调,谓北所产多,事繁,同知法令易行;南所产少,事简,运判已足催办,请将两司所辖地方印务互调。于是以运判驻羊二庄者十余年及三十九年运判乃移驻长芦。明初,南所为运同,北所为运判,尚有重南轻北之意。万历互调之时北盛南衰已可见。此后,海丰仅一大使驻之,其盛衰之源皆由运道通塞之故,非昔产而今竭也。清顺治时,经巡盐御史亲临悔丰场清查,共有灶地33446亩。康熙(1662--1722)时,虽曾椎广晒制之法,大规模开滩晒盐,终因盐路不畅、运输不便.未能持久。康熙十七年(1678)海丰场存滩97.5副。十—八年(1679),深州海盈并人海丰(因并场,故面积较前广),共有灶地8688s亩。清乾隆四十六年(1781),青州分司改称天津分司。道光十二年(1832),裁撤沧州分司,所辖海丰、严镇二场归属天津分司。光绪(1875--1908)期间,严禁刮土淋盐,巡役借故敲诈,加之原盐运销不畅,制盐无利,盐民弃滩改业者十有八九,海丰场滩田面积为59079亩。民国元年(1911),海丰场存滩仅16副,全年产盐仅300余包,其主管改称所长。民国6(1917),海丰场被裁废。黄骅境内无官办盐场,所存民间制盐虽未间断,但频遭禁令,加上战乱于扰,危乎殆尽。至1944年,黄骅仅存民间散滩10副。

四、新中国成立后盐业的复兴

1945年,黄骅县解放。县政府大规模组织晒盐,在原海丰场内左庄、辛立灶开海滩200余副。1947年,黄骅境内又开井滩277副,淋滩387副。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于缺乏系统的管理,加之滩田形状不一、规模不同、生产工艺落后、生产能力低下、产品质量粗劣、劳动生产率低、产量低而不稳,一般年产量在5000吨左右,仅能供应当地群众食用。1952年,黄骅县根据产大于销、运输困难的现状,对全县制盐业进行了调整,保留了原海丰场内二处盐田,存滩152副。1957年,全国原盐紧缺,国务院发出《关于恢复扩建和新建盐场的指示》,经国家计委轻字第136号文批准,沧县专区丁业局在黄骅县羊二庄乡齐庄村东部兴建长芦黄骅盐场(《长芦盐志》载:该场系古、近代著名的产盐区。元设海丰诸场,产量为河北之冠。原设计南北长40公里,东西宽20公里,总面积75万多亩,全部工程分二期进行。第一期工程19586月动工,投资1360万元,于1960年春建成投产,开滩so副,占地1288亩,分一、二两个分场。建场后,因运输困难造成原盐积压,加之国民经济失调,1961年,长芦黄骅盐场开始陆续裁减工人。1962年全部停产,仅留300名职工维护生产设备,处理存盐。1965年,在原二场的基础上恢复生产,逐渐形成规模,为轻工部长芦盐务局直属中型制盐企业。1966年正式生产,修复滩田20.6副,总面积29013亩,产盐7506吨。此后的40年,长芦黄骅盐场通过改进生产技术、扩大滩田面积,使产盐量逐年迅猛增长。

2006年,长芦黄骅盐场原盐总产量达到96万吨,再创历史最高水平,总产量位于全国同行第三位。海盐运输已从传统的水、陆运发展成为海运、公路、铁路等现代化运输,呈蓬勃发展之势。

作者简介:张宝刚(1976—),男,黄骅市博物馆文博助理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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